问题一:企业信用体系缺失。
消费者在购买产权酒店的客房时,对开发商的信用状况并不了解,而且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就是想借产权式酒店来盘活资产。同时,产权式酒店涉及的末知因素太多,消费者很难把握;合同中很多都只是种种承诺。
问题二: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。
建设部曾在2002年7月公布《商品房销售办法》,对产权式酒店并不赞同。建设部也有明文规定,不得承诺固定回报作为销售手段,但许多产权式酒店开发商承诺的投资回报率高达5%-12%不等。所以严格地讲,固定回报是违反国家规定的,是变相集资或变相融资。一旦出现法律纠纷以后,由于国家尚无这万面的法律规范,业主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有效维护。
另外,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制度对产权式酒店加以约束,导致开发商在制定合同时往往尽可能朝有利于自身方面着手,合同也不规范。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却没有相应法律的保障,处于交易中的弱势群体。在出现产权式酒店纠纷时,消费者胜诉的寥寥无几。根本原因就是企业没有相关规范加以约束,消费者在争取权益时,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。
问题三:本末倒置。
其实,在国外,产权式酒店从本质上讲是旅游产品而非房产产品,它的开发者就是酒店经营者本身,产权式酒店只是他们吸引顾客的一种有魅力的新形式而已。传到中国,这个概念被异化了。国内产权式酒店往往是以房地产开发商为主体,为了卖房,往往端出8%—12%等投资回报率的诱人馅饼,但自己本身却不是酒店的经营者。这样,开发者、投资者与经营者所追求的目的就不可能完全重合,甚至可能背道而驰。三方利益的错位势必导致产权式酒店风险重重,预期的高额回报率得不到实现。
问题四:市场无序。
产权式酒店的发展商大多盲目跟进,项目仓促上马,资金实力不足,前期大力炒作,但工程进度和后期配套服务跟不上。例如:产权式酒店软件服务到底如何,延伸服务如航空、餐饮、休闲娱乐等是否到位,客房大部分时间的维护、出租、管理能否跟上,产权式酒店销售时承诺的回报年限到期后怎么计算等问题,开发商不能给出让人满意的答复。
问题五:价格偏高。
据了解,国内产权式酒店标准间一般标价20万到40万元之间,如果按照国际市场分时度假产品的平均首付8000美元计算,目前国内产权酒店首付相当于人民币6万多元。就我国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而言,显然还是奢侈品,城市工薪阶层多数不具备购买能力。